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guī)定,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編制《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本《指南》及時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上查閱本《指南》。
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中心是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由市政府信息公開中心負責,市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公開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機構負責。永安市政府信息公開中心具體信息如下:1.咨詢電話:0598-3811191;2.傳真號碼:0598-3850003;3.電子郵箱:yaszfxxgkb@163.com
4.通信地址:永安市巴溪灣南山路1號;5.郵政編碼:366000;6.咨詢時間:工作日8:00-12:00以及14:30-17:30、15:00-18:00(夏令時)。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主要信息:
1.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
2.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區(qū)域規(guī)劃及相關政策;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信息;
5.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jù)、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6.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jù)、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7.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8.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jù)、標準;
9.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0.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1.扶貧、教育、醫(y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y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2.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3.環(huán)境保護、公共衛(wèi)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情況;
14.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體信息目錄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網址http://www.einc2018.com/)上公布。
(二)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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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附件。
(四)公開渠道
本機關同時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市政府微信公眾號“永安政務”、永安市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行政服務大廳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為申請人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1.永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einc2018.com/
2.市政府微信公眾號“永安政務”
3.永安市檔案館
地址:永安市南翔路666號
聯(lián)系電話:0598-3833676
4.永安市圖書館
地址:永安市水壩路396號
聯(lián)系電話:0598-3807249
5.永安市行政服務大廳
地址:永安市南翔路2199號-政務公開專區(qū)
聯(lián)系電話:0598-3811191。
二、依申請公開(2019年5月15日開始執(zhí)行)
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
永安市政府信息公開中心
咨詢電話:0598-3811191
傳真號碼:0598-3850003
電子郵箱:yaszfxxgkb@163.com
通信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號
郵政編碼:366000
咨詢時間:工作日8:00-12:00以及14:30-17:30、15:00-18:00(夏令時)。
(二)申請的方式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lián)網直接申請
申請人可登入“政府信息公開網”(http://www.einc2018.com/zfxxgkzl/ysqgk/main.htm)直接填寫并遞交電子版《永安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書面(信函)申請
申請人可從“政府信息公開網”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通過郵寄等方式向受理機構送交。注:郵寄時請申請人在信封上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
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前往永安市政府信息公開中心當面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
(三)申請的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后向申請人出具回執(zhí)。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書面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lián)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4.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須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見“政府信息公開網”上的流程圖。
(四)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皇杖≠M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入收繳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閩財非稅函〔2021〕1號)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監(jiān)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所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及政府部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永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電話:0598-3833087,通信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號,郵政編碼:366000)或者上級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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