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換、補領(lǐng)

日期:2023-09-07 10:27 來源:永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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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門 居住地派出所 事項類別 行政確認
公開依據(jù) 《居住證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辦理條件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yīng)當?shù)骄幼〉毓才沙鏊蛘呤芄矙C關(guān)委托的社區(qū)服務(wù)機構(gòu)辦理換領(lǐng)、補領(lǐng)手續(xù)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
辦理流程 申請人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辦理,材料齊全,15日辦結(jié)
辦理時限 15日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無收費
辦理地點 居住地派出所 辦理時間  全年除節(jié)假日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時: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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