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03113-3000-2019-00059
- 備注/文號: 永人社〔2019〕124號
- 發(fā)布機構: 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2-23
永安市教育局:
根據(jù)《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事廳<關于在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2〕162號)、《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閩委辦〔2008〕7號)精神,彭慧敏等143位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jīng)研究同意彭慧敏等143位同志轉正(具體名單、崗位等級及轉正定級時間見附件)。聘任時間從轉正時間的下個月起算,請各單位及時辦理聘任相關手續(xù)。
附件:永安市事業(yè)單位考聘人員轉正定級花名冊
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23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